《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通过。修改后的环境保护税法新增一条,主要内容是: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环境保护需要,对直接向环境排放本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以外的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开展征收环境保护税试点工作。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等相关规定,省政府决定废止《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35号)。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分级,提升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我省实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分级技术指南 燃煤电厂(试行)》。
为全面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根据《浙江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浙发改投资〔2020〕401号)要求,浙江省发改委拟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环资领域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予以公示。
9月21日,生态环境部在北京召开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黄润秋强调,“十五五”时期是美丽中国建设承上启下、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关键时期,要认真总结“十四五”经验做法,科学谋划“十五五”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组织制订了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日前,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正式发布《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首次将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关键指标的小时均值锁定在颗粒物≤10 mg/m³、氮氧化物≤120 mg/m³、二氧化硫≤50 mg/m³。湖南的这一次征求意见稿,既是一次区域环境治理的自我加压,也是全国垃圾焚烧行业迈向“超低排放时代”的又一里程碑。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制订了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等要求,监控温室气体排放,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制订了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钢铁行业平稳运行和结构优化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
方案中提到加快工艺设备更新改造、数字化转型、绿色低碳改造,推进主体设备大型化改造,先进电炉、特种冶炼等高端装备应用,长流程转型短流程,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和先进绿色、低碳工艺应用,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加快建立河北省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实施方案》印发,提出到2030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智化转型加速推进,天空地海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日趋完善,监测管理体系制度更加健全,对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白洋淀生态环境质量提升、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等重点任务的技术支撑更加有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智能化改造成效显著。
8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对外公布。该意见针对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积极发展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着力提升碳市场活力、全面加强碳市场能力建设、加强组织实施保障等工作明确方向。